江西刘萍案律师:新余庭审不公正

法院外警方
图像加注文字,新余渝水区法院外警方戒备森严。

江西被控“非法集会、涉邪教组织”等罪名的刘萍等三人案件代理律师浦志强表示,江西新余庭审到目前没有体现司法独立和公正精神。

浦志强接受BBC中文网电话采访说,代理律师发现法庭有非常严重的违反审判公正原则的情形,所以一审的庭审审判长周二(12月3日)下午突然决定休庭,次日继续。

他说,此案被告人和辩护人的合法权利都受到损害,审判长可能也觉得难以继续,所以这是第三次休庭。

浦志强说,这次庭审没有表现出十八届三中全会后中国司法的任何变化,还是过去的维稳思路,不论是法官、公诉人还是被告或者辩护人,都清楚被告行为不构成犯罪。

“道路漫长”

浦志强还表示,在法院门口对刘萍举牌表示支持的5人被抓走。他说,庭内庭外的情况都显示这次所谓“公开审判”是假的。

他说,他在没有违反任何法庭纪律的情况下受到审判长“违反法庭纪律”的警告。

他说,中国司法独立和公正审判的道路仍然漫长。

就此案的前景,浦志强表示,那些完全不成立的罪名,不如体面地撤回,比如指控刘萍、李思华“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根本谈不上。因为对他们“非法集会”罪名指控难以成立,所以就形成对他们的政治迫害。

就刘萍等主张“官员财产公示”被捕问题,浦志强说,现在中央不是也要求“新任领导干部要公示财产”吗?应该说,刘萍等要求的结果已经展现。

“审时度势”

浦志强说,如果因为公开批评中国的政治制度、批评司法不公正现象、支持维权人士就有罪,那他本人也“罪行严重”。

他认为江西的庭审“由政治因素主导”,目前尚不清楚庭审是否会出现变数,需要领导人“审时度势”抛弃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前的做法。而此案如果在新余无法得到公正审理,需要被告决定是否准备上诉。

刘萍、魏忠平、李思华三名中国公民周一在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法院一审出庭,他们被控“非法集会、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等罪名。

据媒体报道说,现年49岁的刘萍曾在2011年率网友强闯山东东师古村探望维权人士陈光诚, 同年又以独立候选人身分参选江西人大代表,后曾赴广东乌坎支持当地村民维权,2013年4月举牌声援维权人士在北京的“公民要求官员公布财产”活动,同月被国保从家中带走。5月份,江西新余市公安局向刘萍家人发出她“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刑事拘留通知书。

目前,包括斯伟江、浦志强等在内的中国多位著名维权律师都前往江西为刘萍辩护,而刘萍等人的另一名辩护律师是在8月因呼吁宪政而被华东政法大学停职的张雪忠,他说,刘萍案是中国当局打压新公民运动的“突破口和风向标”。

(撰稿:立行 /责编:尚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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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的作用是在事证下让法官判出是非曲直,控辩双在庭上激烈的攻防势所难免,败诉一方喊冤,甚至声称庭审不公乃常事。作为代表控方与代表辩方的律师,纵使在庭上舌剑唇枪,纵使官司最后败诉,鲜有在庭外指斥庭审存在【不公正】的。当一个通晓程序与律例的律师说出庭审存在不公正时,是否反映出中国大陆的司法制度与素质出了问题?不过有一点大家不可不知的背景前提:大陆的司法是共产党管辖的,是要听命于党的,是要跟党配合的,管它什么法律程序,管它什么律例条文,在党的利益下,在党的纪律下,通通都要让路,此之谓【依法治国】!

<strong>孟光, Hong Kong</strong><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