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媒:新快报记者“承认收钱发失实报道”

《新快报》记者陈永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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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永洲目前因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被长沙警方刑拘。

中国官方媒体说,因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被长沙警方刑拘的《新快报》记者陈永洲,已“对自己的涉嫌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深刻悔罪”。

中国央视早间节目《朝闻天下》星期六(10月26日)播出了有关视频采访报道。

报道说,陈永洲向办案民警承认,“为显示自己有能耐、获取更多名利,其受人指使,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连续发表中联重科大量失事报道,致其声誉严重受损”。

身处湖南长沙第一看守所的陈永洲供述,他在不到一年时间内先后发表的10余片中联重科负面报道中,只有“1篇半”是自己在他人安排采访下完成的,其余都是由他人提供现成文稿,有的甚至看都没看,就在《新快报》等媒体上发表。

央视报道说,证据显示,在发表针对中联重科的失实报道期间,陈永洲多次收受他人提供的数千元至万元人民币不等的“酬劳”。

陈永洲在央视节目中向中联重科、广大股民和自己的家人道歉,并告诫同行“要以我为诫”。

中国央视的节目播出后,《新快报》尚未对此作出回应。该报网站也没有提及陈永洲在央视采访中承认犯罪的报道。《新快报》此前曾连续在头版呼吁湖南当局放人,并称陈永洲的报道属于正常职务行为。

在陈永洲被刑拘事件发生后,不少网友在《新快报》的官方微博发表了大量评论,目前评论已达1万余条,显示事件继续引起网民的强烈关注。

网民评论

网友“@幼稚园小锐锐”说:俺彻底变成不明真相的围观群众了。一方面新快报社论要求放人,另一方面央视说嫌犯已供述自己有罪。检院你几时才批捕呀,法院几时才能粉墨登场啊。

“@米瑞容”则质疑说:为什么作为本案最重要的出钱的那个“他们”只字未提?就如同买凶杀人案,总要说出买凶的人吧?

另一名网友“@媒体人谭军”则表示:“新快报水深火热,记者不争气啊。”“@玉墟仙子”则说,“拿钱当打手,穿帮后公器私用试图舆论绑架司法”。

“@博联马晓霖”表示,我尚不能断定新快报和湖南警方是否互为资本的打手,但是,这个思路的提出很有意思。瓜前李下,显山露水。

“@feehom2002”则说:“今天哑火了,估计萱萱进场控制了。不然一场舆论战就继续了。新快报在当事人认罪的情况下,很难再为其争取。但程序不当的长沙警察还是要检讨追究责任的。”

网友“@从小消化不良”表示,“以前不公布证据,你们喊无罪抓人。现在公布证据,你们要程序公义。我跟他说跨省程序合理,你要扯播出报道程序不合理。就好像程序不合理,他就没犯罪了?奇怪的言论。”

网友“@AC阿布”说:有骨头有节操的新快报不会无视中小股民损失的,不就13亿吗?赔,赔他个姹紫千红!赔他个万里无云!赔他“关门就关门”。

“@小小李的飞刀”认为,“有两种可能:一陈软弱违心认罪了,那么压力直逼新快报;二陈说的是真心,那么新快报也得换编辑。所以这一切取决于陈会不会在庭上翻供。”

网友“笑蜀”则表示,“没有律师抗辩,未经法庭确认,任何嫌疑人都是无罪的。任何供述、任何侦察结果都是可疑的,都不能作为确定事实来报道”。

笑蜀认为,“把侦察机关单方面的说法,包括嫌疑人的供述作为确定的事实报道,是对嫌疑人新的构陷、新的迫害,更是典型的舆论审判,干预司法。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撰稿/责编:萧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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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反馈

刚刚看了国内多个网站近千条对此评论的贴子,绝大部分是声讨无良记者及新快报的,你们为何不引述?唉!西方的新闻自由、客观公正也不过如此!<br><strong>发声, 中国黑龙江</strong><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