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通過香港高鐵「一地兩檢」議案 被指「預先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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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像加註文字,尚未完工的香港西九龍高鐵站

中國人大常委會周三(12月27日)以全票158票通過高鐵香港西九龍站"一地兩檢"的合作安排議案。

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當天舉行記者會表示,將於明年2月前把"一地兩檢"本地立法草案提交立法會,並爭取立法會暑假休會前通過草案。

林鄭月娥指,不會低估本地立法難度,促請議員務實理性審議。

人大常委會投票前,林鄭月娥代表香港政府與中國廣東省省長馬興瑞於上月中旬簽署《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簽署關於在廣深港高鐵西九龍站設立口岸實施"一地兩檢"的合作安排》。

該《合作安排》的主要內容包括:明確在西九龍站設立香港口岸區和內地口岸區,規定內地口岸區的範圍及使用權的取得等事項;內地將在內地口岸區派出出入境邊防檢查機關、海關、檢驗檢疫機構、口岸綜合管理機構和鐵路公安機關依法履職;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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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像加註文字,香港特首林鄭月娥表示,將於明年2月前把"一地兩檢"本地立法草案提交立法會。

當天中國人大常委會投票通過的正是這份《合作安排》。根據中國新華社報道,除通過該《合作安排》外,人大還強調內地進駐香港高鐵站的機構及人員"不在西九龍站內地口岸區以外區域執法"。

香港西九龍站2010年獲得撥款並開始動工。原本預計於2015年啟用,但工程出現滯後,計劃將與廣深港高速鐵路香港段一起,於2018年第三季一同啟用。

爭議與回應

早在粵港兩地政府簽署《合作安排》時,香港立法會議員莫乃光就指,立法會兩日前才通過一地兩檢無約束力議案,而政府就要簽訂合作安排,有"黑箱作業"之嫌。另一立法會議員陳淑莊表示,市民至今仍然未知道合作安排的內容細節,呼籲政府將文件公開。

人大通過一地兩檢議案後,陳淑莊以香港政治組織"一地兩檢關注組"召集人身份立即回應指,全國人大常委會凌駕基本法,破壞一國兩制。希望政府向香港巿民交代一地兩檢的合約內容。

陳淑莊又指,港府將一地兩檢的法律解釋權,雙手拱讓給人大常委會,是香港特區政府不負責任之舉,人大常委會更已率先替立法會"預先釋法",令本港的立法機關只能執行人大常委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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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像加註文字,11月中旬,林鄭月娥與中國廣東省省長於上月中旬簽署《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簽署關於在廣深港高鐵西九龍站設立口岸實施"一地兩檢"的合作安排》。

香港民主派政黨香港眾志當天也發表聲明稱,《基本法》第十八條明文列明"全國性法律除列於本法附件三者外,不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現時,人大常委在引用有關條文時,將基本法第十八條的條文,演繹為在香港實施全國性法律,是單方面對基本法的條文進行過度解釋。

中國國務院港澳辦發言人當天發表談話稱,全國人大常委會是國家最高權力機關的常設機關,其所作決定具有法律效力,內地和香港均須執行。但該發言人同時也稱"香港還需要進行相應的本地立法"。

根據新華社的報道,這項《合作安排》在遞交人大常委會審議前,特別作出說明指,"一地兩檢"是"一國兩制"實踐中遇到的新情況,應由人大常委會審議批准。

香港特首林鄭月娥則在記者會上表示,人大常委會通過議案,不會損害高度自治,不會改變特區行政區劃,不會減損香港居民依法享有的權利自由。

林鄭月娥指,草擬《基本法》當年未能預見"一地兩檢"新情況,所以要理解過去一段時間找出最合適安排。

中國人大副秘書長兼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表示,人大常委會在審議時會考慮到香港的反對聲音。但全國人大常委會具有最終決定權,是"一言九鼎"。人大對議案是否符合基本法,都有最終決定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