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互聯網「匿臉不匿名」可行嗎? 他做到了
- 珍‧韋克菲爾德(Jane Wakefield)
- BBC科技事務記者
本月較早時,臉書(Facebook)宣佈將採取臉部識別技術,讓用戶知道他們的照片被上載至臉書。
這項功能對一個男人來說極為有用-從事公關的喬納森‧赫什森(Jonathan Hirshon),他在過去20年一直尋求在社交網站不要有他的照片。
他的臉書有逾三千個朋友,會定期更新他的個人資訊,他會分享在哪兒度假,煮了甚麼晚餐,和說一下自己的身體狀況。
但他有一樣東西從來不會在社交媒體,或是互聯網上任何地方分享,就是他的照片。
他說,這是他「向世界喊叫自己私隱」的方法。
「我在社交媒體選擇虛擬地分享自己的一切,但我的臉孔是我最重要的個人特質,在可控範圍內,我不能放棄身分識別中最後的一絲資料訊。」
2018年其中一個最大的討論,將會是圍繞我們的個人資訊,我們如何分享這些資訊,臉書、亞馬遜(Amazon)、谷歌(Google)如何應用這些資訊,萬一被盜用了資料,又會有甚麼後果?
部分討論將會轉為行動。歐盟嚴格的新法令即將在5月實施,務求讓民眾奪回自身訊息的控制權。
有些人相信,《一般數據保護條例》將會把個人資訊商品化,和石油一樣寶貴,民眾可以分享和販賣資訊圖利。
赫什森希望,美國會有類似法例,不過他不認為這會使民眾因為掌控自己資訊而立時變得富有。
「我是贊成立法的,但要實行起來,民眾要完全改變使用社交媒體的想法。」
「我們現在,把社交媒體視為完全免費的服務,實質上社交媒體靠廣告運作,而且是專門為我們個人而設,因為這些服務商都太了解我們。」
「我們要先有選擇權,決定保護個人私隱還是把資訊利潤化,才決定是否購買個別服務,不過這個想法依然只是一個想法。」
他深明互聯網是地球上最難保持匿臉、匿名的地方。
「私隱是一種錯覺,現實是當你走進互聯網,你便會四處留下印記。」
25年前,互聯網還是萌芽階段,赫什森便作了一個「具意識的決定」,要防止自己的照片,出現於互聯網。
「起初是一個遊戲,想知道自己能夠支撐多久。」他說:「25年後的今天,我仍然這樣做。」
他享受著當一個互聯網神秘男。
「當別人問我為何這樣做,我給他們四個選擇,一:我很害羞;二:我本身從事間諜;三:我是證人保護計劃其中一人;四:以上皆是。」
「但我拒絶確認或否認哪一個才是真相。」
在近期一個研討會,臉書副首席私隱保護官斯蒂芬‧戴德曼(Stephan Deadman)形容,《一般數據保護條例》是臉書創立以來最大的單一改變。
個人資料儀表板 PORT.im 行政總裁朱利安‧桑德斯(Julian Saunders)說:「這徹底地改變了民眾與企業的關係。」
「數據是權力,許多企業一早便知道,現在情況完全不同了。」
「每個人更容易知道自己的數據在哪兒被使用,到底與誰分享了資訊。」
我們的容貌逐漸成為個人數據的足跡。
臉書2010年開始使用臉部識別技術,讓用戶自己在照片上自我標記。
信用卡公司正研究如何讓用戶自拍付費,學校亦想引入技術去檢查出席率,執法部分則用來追捕犯人。
蘋果iPhone X則用臉部識別技術來確認用戶,保障手機的安全。
可能有點意料之外,赫什森對這個方法持開放態度。
「我也想為電話升級,換一部iPhone X。」
「我對蘋果處理個人資料感信任,許多臉部識別功能也只是停留在電話中,蘋果並沒有得到我的資訊。」
但他明確表示了一點。
「我不會買谷歌電話。」
由自拍照到遊客在景點拍照,線下的世界現在充斥著許多照片。
之後,用戶或會把照片數碼複製至Instagram等社交媒體,成為生活的一部分。
「我已經學會在人群中轉過頭來。」赫什森說。
赫什森經常都會出席研討會、會議等活動,他形容這些地方對他的匿臉行動均屬「高危」。
他演說時使用的簡報首頁-無論是任何題目-都會是一張相機圖片,畫上一條紅色斜線。
他會要求主辦單位提醒觀眾,沒有人可以拍照和把照片放在網絡。
保持「匿臉」是一件工作。
他定期都會在網上搜羅有沒有自己的照片,25年來只發現過兩次,分別是在塞爾維亞和克羅地亞出席演講活動後,被人把他的照片放上推特(Twitter)。
「我立刻找我的雙語朋友,發出緊急訊息,以我的名義禮貌地要求用家撤走照片。」
「兩人都樂意這樣做,並慷慨地就錯誤致歉,他們並非惡意,而是語言問題。」
對於可以保持匿臉多久?他很實際。
「這是會終結的。但我有解決方法,名為『斯巴達克斯』入侵。」
這部60年代的電影,講到一名奴隸的身分受到保護,原因是其他奴隸一同站起來,高呼:「我是斯巴達克斯。」
他在這數碼世界已經實行了這個想法。
「數年前,我叫朋友隨意在一些人或動物身上,標記我的名字,讓我淹沒在谷歌之中。」
「所以到現在,有一張照片流出互聯網也沒有問題,因為你也不知道哪一個是真的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