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脫歐:什麼是《里斯本條約》第50條?下一步是什麼?
英國首相特里莎·梅(Theresa May)已經表示,她將於三月底啟動歐盟憲制基礎條約《里斯本條約》(Treaty of Lisbon)第50條——正式開始英國脫離歐盟談判。以下是這個英國脫歐核心條款的相關信息指南:
什麼是《里斯本條約》第50條
第50條是任何國家希望脫離歐洲聯盟需遵照的行動計劃。它屬於《里斯本條約》的一部分,2009年由所有歐盟成員國簽署成為正式法律。在這一條約簽訂之前,一個成員國如要脫離歐盟,並沒有正規的機制可循。
What does it say?條款說了什麼?
這一條款篇幅比較短——只有五段話——列出規定指任何決定脫歐的成員國必須通知歐洲理事會(European Council),並商討脫歐具體細節;各方要在兩年時間內達成協議——除非所有成員國均同意延期——而即將脫歐的國家將不能參與關於其脫歐的歐盟內部討論。
條款規定,任何協議必須由所謂的「有效大多數(qualified majority)」——即餘下27個歐盟成員國中的72%(代表65%的歐盟人口)——贊成通過,同時必須得到歐洲議會(MEP)支持。條款第五段提出了一個已經脫歐的國家想要重返歐盟的可能性——這一點將按第49條的規定進行考慮。
它由蘇格蘭金洛查德的無黨派中立議員科爾男爵(Lord Kerr)撰寫。他曾表示,本來覺得有關條款最有可能會在某個成員國發生內部政變時啟用,但從未想像過會用於英國脫歐。這裏可以查看相關條款的英文版全文。
它在何時啟動?
在去年的公投當中投票脫離歐盟的英國可以決定將在什麼時候正式通知歐洲理事會。
首相特里莎·梅最初在去年10月宣佈計劃於2017年3月底啟動相關程序,她強調不希望在英國自己就各項目標達成共識之前倉促啟動脫歐程序。
英國政府曾計劃利用其「皇家特權(royal prerogative)」單方面行動,但在一場法律質詢後被最高法院否決,於是不得不提交一份方案給議會投票。該方案已經於下議院通過,之後又經過了上議院的修正。
下一步是什麼?
關於之後的程序,這是可能的一個時間表:
- 三月末 - 英國啟動《里斯本條約》第50條
- 四月 - 預計歐洲理事會主席唐納德·圖斯克(Donald Tusk)將召集(除英國外的)27個成員國領袖舉行峰會,以達成協議,授權歐洲委員會(European Commission)與英國進行談判
- 歐盟27國峰會之後 - 歐洲委員會以歐盟國領導人的授權為基礎,發表談判指引。歐盟或會就同時進行的另一場談判——未來歐盟與英國之間的貿易協議——提出一些建議
- 2017年四/五月 - 談判開始
- 4月23日及5月7日- 法國總統大選
- 9月24日 - 德國國會選舉
- 2017年秋 - 英國政府預計將提出脫離歐盟法案,將所有歐盟現行法律全部寫入英國法律,即所謂的「大廢除法案」(Great Repeal bill)
- 2018年10月 - 談判結束(第50條的談判有延長的可能,但是必須得到其他27個歐盟成員國的贊成)
- 2018年10月至2019年3月 - 議會兩院、歐洲理事會以及歐洲議會就談判後的協議進行表決
- March 2019年3月 - 英國正式退出歐洲聯盟
談判會包括哪些內容?
這在目前還不完全清楚。英國聲稱,貿易協議應該屬於談判範疇,而歐盟代表則表示,脫歐協議和貿易協定應該分開處理。
英國表示,希望達成一個「先行協議」,保證英國國內的歐盟國家公民和英國公民在外國的權益。
其他很可能被討論到的議題包括邊境安全協議、歐洲拘捕令,還有將位於英國的歐盟機構總部撤走和英國承擔的歐盟公務員養老金等,後者是更廣大的「離婚協議」當中的一部分,一些報告指數額將達到500億英鎊。
在2016年的公投之前,英國政府發表了一份關於脫歐程序的報告,當中指出,多個領域的問題會在談判中有所涉及。其中包括:
- 原定要向英國地區和農民支付的歐盟資金
- 外交政策上的合作,包括制裁
- 在英國國內法律中有一定角色的歐盟機構——比如歐洲藥品管理局(European Medicines Agency)——是否還有通道讓英國介入
- 歐盟自由貿易協定(EU Free Trade Agreements)與其他國家的協議如何過渡給脫歐後的英國
- 英國公民的歐洲醫療保險卡是否仍有效
- 英國漁民在傳統上非英國所有的海域——包括大西洋北海在內——是否有捕魚權,
- 英國以成員國身份在多個聯合國環境會議中作出的環保承諾
一名歐洲委員會發言人向BBC表示,他們不對談判所涉及的一些特定領域作評論或猜測,而談判只會在第50條啟動之後開始。
誰負責談判?
作為歐盟的行政機構,歐洲委員會已經成立了一個由米歇爾·巴尼爾(Michel Barnier)領導的工作小組,他將負責與英國進行談判。
至於英國一方,英國脫歐談判的總體責任將落在首相身上,她將得到英國脫歐事務部(Department for Exiting the European Union)的支持,該部門由大衛·戴維斯(David Davis)領導。
談判將持續多久?
第50條所允許的時間框架是兩年,且只有在所有歐盟成員國全體同意的情況下才能延長。
但是,兩年內能夠達成協議嗎?各部門領袖公開堅定地表示可以——但是其他人則相信,這可能需要長達10年。
前內閣秘書格斯·奧唐奈爵士(Sir Gus O'Donnell)預測這一過程將需要「至少五年」,而支持留歐的前工黨議長兼歐洲委員曼德爾森男爵(Lord Mandelson)則預測,最有可能的時間大概在「5年至10年之間」。
如果兩年內不能達成任何協議,並且無法通過延期的話,英國將自動脫離歐盟,並且現存的一切相關協議——包括進入單一市場的通道——將不再對英國有效。在這種情況下,預計英國與歐盟之間的貿易關係將遵照世界貿易組織(WTO)的規定。
一些部長建議,可以在英國脫離歐盟之後設定一個過渡期,避免出現「斷層」,分階段引入新的協議。
英國議會有發言權嗎?
第50條雖然指明,任何協議都需要「歐洲議會的同意」,但它沒有規定脫歐國的議會是否應該有發言權。這引來一些英國議員的批評,認為歐洲議會將得到比英國自己的議會更多的信息。
英國首相一開始似乎不接受由議會表決最終協議的呼聲,但是在1月,特里莎·梅表示,上下議院均會進行表決。英國議會還會通過議會辯論、成立小型特別委員會以及對立法提案進行表決等方式,來監察政府在脫歐事務上的工作。
在脫歐白皮書中,英國政府指,議會將擔當「一個重要角色」,而且「各部長將會繼續向議會提供定期的跟進,而政府會繼續確保兩院有充分的機會就脫歐的各個核心議題進行辯論」。
第50條啟動後,英國能改變主意嗎?
由於第50條從未被使用過,因此很難斷定,而它也並未就這一問題作明文規定。但是負責起草的科爾男爵認為,是可以的。他在2016年11月告訴BBC說:「它並非是不可逆的。你能夠在進程當中改變主意。在那一段時間內,如果一個國家決定,我們根本不想退出,那每個人都會為這樣浪費時間而惱怒。」
「他們或許會試圖追討一些政治代價,但是在法律上,他們不能堅持要你離開。」
而盧森堡總統澤維爾·貝特爾(Xavier Bettel)則已經提出,它可能會被推翻:「或許在辦理離婚的過程中,他們會說『我們很愛你,我們不能敲定這一樁離婚』,」他接受《獨立報》採訪時曾這樣說道。
脫歐談判過程中,英國還是完整的歐盟成員國嗎?
它仍然會是歐盟的成員國,還會被包括在單一市場當中,還要遵守一切的歐盟法律和法規,包括自由移民。但是英國已經放棄了它在歐洲理事會當中(原定於2017年下半年上任)的輪席主席職位,以集中精力處理脫歐談判。
在法律上,談判過程中沒有任何因素可以阻礙英國參與一切和脫歐無關的歐盟事務。但是,英國不能干預理事會就英國脫歐談判所作出的決定。
現在英國能夠和其他國家商討貿易協議嗎?
不能。因為英國仍是歐盟成員,不可能在不觸犯歐盟協定的情況下與任何非歐盟國家獨立進行國際貿易談判。但是,就貿易進行一些大體方向性的討論仍然是可以的。
國際貿易大臣利亞姆·福克斯(Liam Fox)表示,「我們仍是在歐盟之內,受它的規則限制,不能商討新的貿易協議」,但是英國仍然可以在進行談判之前,和脫歐後可能達成協議的國家「討論我們想要廢除哪一些協議」。
不過,潛在的貿易伙伴也很可能想要先知道英國脫離歐盟及歐洲單一市場的具體條款。
正如一名美國貿易代表所說的:「從實際操作的角度,在未來英國與歐盟關係的一些基本問題搞清楚之前,不可能與英國在任何獨立貿易和投資事務上取得任何有意義的進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