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规定风能太阳能为国有资源

黑龙江省人大制定的《气候资源探测和保护条例》规定,风能和太阳能为国有。引起中国公众的争议。

黑龙江这份6月14日颁布的《黑龙江省气候资源探测与保护条例》尚未向公众公开。其中规定:企业探测开发风能及太阳能资源必须经过气象部门批准,而且探测出来的资源属国家所有。

《条例》经报道曝光后引起争议。黑龙江官方说此举依据是中国《宪法》,而民众批评当局试图敛财不择手段,并质疑今后“放风筝、晒太阳”是否都要交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