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導演鈕承澤涉嫌性侵 凸顯「性自主權」須受尊重

鈕承澤

圖像來源,Getty Images

台灣知名導演鈕承澤涉嫌性侵女性工作人員,消息爆出之後引起台灣輿論高度關注,凸顯不論是誰都必須尊重「性自主權」。

台灣《聯合報》報道說,52歲、曾經執導賣座電影《艋舺》的鈕承澤在拍攝電影《跑馬》(暫定名稱)期間涉嫌性侵女性工作人員,受害女子已經向警方報案。

報道說,事件發生在11月下旬,事發後A女立即赴醫院驗傷,並在5日向婦幼警察局報案,而據報鈕承澤在事發10天內,不斷傳訊息向A女致歉。

新聞爆出後,一時之間有關鈕承澤過去的緋聞和負面報道又再次登上版面。

2014年,鈕承澤因為違反規定夾帶中國籍攝影師到台灣軍事基地勘查拍攝地點而被法院判5個月徒刑,緩刑兩年。

尊重性自主權

而現在,鈕承澤涉嫌性侵女性工作人員的事件,也凸顯尊重「性自主權」的重要性。

在有關如何界定強姦、性侵犯或性騷擾的問題,對方是否同意是一大關鍵,如何判斷對方「要或不要」,把「性」想成「一起喝茶」就很容易理解。

如何判斷對方要不要一起喝茶很簡單,只要開口問就好了,如果對方同意,就可以一起喝茶。

如果對方沒有同意,就不要幫他/她泡茶,更重要的是,千萬不要「強迫灌茶」給他/她喝。

如果對方同意,但你燒開了水,泡了茶,甚至加了糖加了奶,把茶端上來之後,對方又改變主意不要喝茶了,那你也不能「強迫灌茶」,即使對方一開始已經同意。

「強迫灌茶」

如果對方已經開始喝茶,但喝到一半就失去興趣不想喝了,或是不喜歡茶的味道不想喝了,你也不能「強迫灌茶」,因為你給對方泡茶不代表對方有義務喝完。

如果因為某種原因(例如醉酒)對方已經不省人事,就不必問人家要不要喝茶,更不要「強迫灌茶」,要記住不省人事的人不能行使同意權。

如果你問的時候對方還是清醒的,但等到你燒開了水,泡了茶,甚至加了糖加了奶,把茶端上來之後,對方已經不省人事了,那這時候也不能「強迫灌茶」。

如果昨天晚上對方同意和你一起喝茶,並不代表今天早上或以後每天都同意和你一起喝茶。

總之,如果你能理解「強迫灌茶」給對方喝有多麼的荒唐,你應該就能理解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性自主權」,不能強迫。

強姦定義

與此同時,英國一項調查顯示,許多成年人仍然搞不懂強姦的定義。

針對將近4000人所進行的調查顯示,有三分之一的受訪者認為,只要不使用暴力,用其他各種壓力迫使發生性行為就不算強姦。

有三分之一的受訪男性認為,如果和他約會的女性與他有調情等互動行為,那麼就算她沒有明確表示同意發生性行為,那也不能算是強姦。

有三分之一的受訪男性表示,如果雙方已經開始性行為,女性不能做到一半就變卦拒絶。

有24%的受訪者認為,長期伴侶關係之間(例如夫妻)沒有經過同意的性行為不是強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