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修訂爭議發酵:香港市民醞釀罷課罷市

警方說,6月9日的遊行人數最高峰為24萬人,主辦單位稱參與遊行人數為103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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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像加註文字,警方說,6月9日的遊行人數最高峰為24萬人,主辦單位稱參與遊行人數為103萬。

香港《逃犯條例》爭議升級。在百萬人遊行得不到政府讓步後,多個專業界別、團體及學界發起在星期三(12日)罷工、罷課、罷市以及包圍立法會,抗議香港政府推動修訂《逃犯條例》。他們擔心條例會令在香港的人被移交至人權及法治欠佳的中國大陸受審。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無意撤回草案,強調已有足夠保障,她回應蘊釀罷工罷課時,反問「鼓吹激烈行為對香港社會有甚麼好處」。香港行政長官辦公室以及律政司司長辦公室的職員收到恐嚇電話。政府消息人士向BBC中文透露,這通電話要求林鄭月娥在24小時內撤回條例,否則會殺害她及其家人。

香港警方表示留意到網上有人呼籲市民參與集會時訴諸暴力,強調會「果斷執法」。

香港立法會12日將恢復審理草案,預計在20日進行表決。

音頻加註文字,逃犯條例遊行紀錄:香港市民在擔心甚麼?

最新發展如何?

之前發起了百萬人遊行的民間人權陣線(簡稱「民陣」)表示,將在星期三發起包圍立法會,並在下周一開始三罷(即罷工、罷課、罷市)。

多個教育、宗教、社工團體分別宣佈罷工。香港最大的航空公司國泰和港龍有員工發起聯署,要求工會響應。香港大型會計師行德勤和安永向員工發信,表明理解周三金鐘一帶可能交通受阻,容許員工彈性上班。有公眾汽車工會表示會發動按章工作,可能會限制車速,作為對這個運動的回應。

約2000家中小企包括飲食、新媒體、零售、教育、法律、醫療界別等,響應網上號召,宣告周三罷工和罷市。但暫停未有大型公司響應。

一名宣佈發動罷工的香港公司老闆蕭先生接受BBC中文訪問時指出,香港政府的修例建議等同向一個以「人治」著名的國家打開缺口。他認為罷工不一定能奏效,但公眾要在立法會外集合,才可以向政府施壓。

周日的遊行後,留守立法會的示威人士與警方爆發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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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約20名香港學術及文化界人士發起在立法會大樓外的行人天橋外發動輪流絶食,每人接力最少24小時。

發起人之一香港大學社會學者何式凝對BBC中文表示,有關行動會在6月12日零時零分開始。

「103萬人上街都撼動不到政府一步,我們都要告訴政府,我們都不會放棄,」她說,「如果這條例通過後,我們不會有正常的生活。大家放開自己的溫飽、對物欲的要求,把精神和意志力集中,與同路人一起把能量與城市連結起來,希望成為互相支持的力量,作為抗爭的延續。」

香港七家大學的學生會都宣佈罷課,多間中學亦有學生發起聯署,要求加入罷課。香港家長聯盟表示支持學生罷課,並鼓勵學生到現場自修。

民主派教育團體教育專業人員協會號召教師在周三罷課。立場保守的中學校長會反對罷課,但同時呼籲政府暫緩修例。香港教育局副局長蔡若蓮表明反對罷課,即使教師表達個人立場,不應影響學校運作。

香港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宣佈,計劃預留66小時審理修例建議,下周四(6月20日)表決,而原定早上的行政長官質詢大會亦會延期。立法會秘書處宣佈,暫時關閉示威區,也會要求警察候命和巡邏,處理突發事件。

警方表示收到團體申請集會,呼籲參與集會的聽從指示,警方表示留意到網上平台有訊息呼籲市民參與集會時訴諸暴力,包括襲警和搶警槍等等,強調如果有人破壞社會安寧,警方會「果斷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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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像加註文字,許多香港市民並不信任中國的司法制度。

為什麼香港要修例?

香港男子陳同佳被指去年在台灣謀殺一起到當地旅遊的女友潘曉穎,之後返回香港。兩地沒有移交嫌疑犯的協議,因此即使台灣當局要求香港移交陳同佳,香港也無法處理。

香港政府多次指出,修例的目的是為處理這宗案件提供法律依據,同時堵塞現有的「法律漏洞」,讓香港將來可以處理從其他司法管轄區的類似請求。

香港目前與20個國家簽有移交逃犯的協議,香港政府建議包括修改《逃犯條例》和《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讓一些沒有與香港簽署協議的國家或地區可以向香港提出移交嫌疑犯的申請。

外界留意到,修例建議同時刪除兩條條例內訂明條例不適用到中國大陸、澳門和台灣的規定,隨即引發對中國大陸司法水平的關注,批評者認為被引渡到中國大陸的嫌疑犯不會得到公平審訊。

香港政府強調決定是否引渡嫌疑犯人時,香港法庭有最終決定權。但香港民主派立法會議員楊岳橋指出,法庭無法審理提出引渡方對嫌疑人的指控是否屬實,「把關」的權力有限。

另有意見指出,香港政府1997年主權移交後已經開始與中國內地討論類似的移交協議,但至今仍然沒有成果,現在香港政府沒有充份諮詢的情況下就建議修改相關法律,過份倉猝。

支持一方認為,修例可以確保香港不會成為犯罪嫌疑人逃避法律制裁的地方。中國公安部前副部長陳智敏今年3月對香港媒體指出,逃到香港的內地重犯多達300多人,全部「有名有姓」,但沒有具體說明。

香港警方在立法會外加強保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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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像加註文字,香港警方在立法會外加強保安。

質疑修例一方有提出反建議嗎?

泛民主派的立法會議員反對修例,因為他們認為中國大陸的司法制度不可信。他們普遍認為,香港政府應該與台灣當局以「一次性」的協議,處理陳同佳被指殺人的案件,日後再詳細商討修例的建議。

泛民主派的議員也建議,政府應該改為修改法例,擴大香港法庭的管轄範圍,讓香港法庭可以審理在香港境外、涉及香港居民的嚴重案件。香港法例下目前已經有多項規定,賦予香港法院對海外干犯的罪行擁有司法管轄權,例如針對兒童的性罪行等。

一些傳統上建制派立法會議員、商界代表和政客都質疑修例。屬建制派人士的田北辰和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陳弘毅都認為,可以授權香港法庭處理所有香港居民在境外被指犯下的罪行(稱為「港人港審」)。

但香港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指出,「港人港審」或擴大香港法庭的權力要令在境外發生的行為變成香港法律下的刑事罪行,沒有追溯期。如果這樣做,即使修改法例都無法處理台灣殺人案。

香港政府有提出讓步嗎?

香港政府先後修改修例建議,包括收窄可以移交的罪行範圍,涉及逃稅、 公司法、環保等罪名,中國大陸等司法管轄區不能以這些罪名為由,要求香港引渡嫌疑犯。

香港建制派立法會議員向政府建議,收窄可移交罪行的範圍,規定只有最高刑罰監禁7年或以上的罪行才可移交,也規定只能由一個司法管轄區的「中央機構」向香港提出申請,政府在同一天接納建議。

香港大律師公會批評,規定只有最高刑罰監禁7年或以上的罪行才可移交,會把性罪行、走私武器等嚴重罪行劃到不可移交的範圍。

至於只有「中央機構」才可以提出引渡申請的要求,由於香港跟隨北京政府視台灣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份,台灣哪個機構是「中央機構」成為疑問,香港政府官員無法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