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改革院长”肖扬去世 曾推动最高法院死刑复核

2007年,肖扬向中国全国人大作年度工作报告。

图像来源,Getty Images

图像加注文字,

2007年,肖扬向中国全国人大作年度工作报告。

有着“改革院长”之称的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原院长肖扬周五(4月19日)去世,享年81岁。

出生于广东河源的肖扬曾担任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司法部部长等职,并在1998年至2008年担任中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和首席大法官。

他在任内推行了多项改革措施,包括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推动收回下放近30年之久的死刑复核权等,被视为是中国政法界的改革者。

1998年出任院长的肖扬是中共建政以来的第八位最高人民法院院长。2008年的“两会”上,时年70岁的他选择在家乡广东团发表了告别演说。

在演说中,他提到了中国法院的多项改革措施,包括死刑核准制度、执行制度、公开审判制度和未成年人审判制度等,这几乎涵盖了他上任以来所做的多项改革。

肖扬最初在中央部门工作的单位并非最高法。1990年,他从广东省人民检察院被调进京,出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兼检察委员会委员。

1993年,肖扬出任司法部部长,成为李鹏的内阁成员。1998年3月,他当选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并在2003年3月获得连任。

收回死刑复核权

被视为是肖扬任内最大遗产的,是中国最高法院对死刑审核权的收回。

中国法律允许死刑的存在,而死刑复核权是指对此类死刑案件,由有权的人民法院进行再次核准。

最高人民法院是中国的最高审判机关。

图像来源,Getty Images

图像加注文字,

最高人民法院是中国的最高审判机关。

中国改革开放初期,法律对死刑案件的核准权进行严格控制,统一由最高法院进行。但后来随着社会治安恶化,判处死刑的案件急剧增多,中国当局遂在1980年代初下发文件,规定如果涉及一部分严重罪行,则不必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交省一级的高级法院核准便可。

1983年,中国当局提出“严打”的概念,要求“从重从快”地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分子活动,被告人的上诉期仅有3天。在这种情况下,一些本不构成死刑的罪犯被错误核准了死刑,甚至出现错杀事件。

尽管此后要求最高法院收回死刑核准权的呼声一直存在,但直到2004年“两会”,时任院长的肖扬表示,最高人民法院正在考虑收回下放多年的死刑权。

2005年3月14日,时任中国总理的温家宝在答记者问时称,“中国正在着手进行司法制度的改革,包括上收死刑的核准权到最高人民法院。我们将用制度保障死刑判决的慎重与公正”。

2005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第二个五年改革纲要》,决定将死刑核准权统一收归最高人民法院行使。

法官职业化

肖扬在任内做出了另一项改革,是积极推进中国的法官职业化建设。

2002年,肖扬明确提出法官职业化建设是中国法院队伍建设的一条长期主线。此前一年,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修改《法官法》,规定初任法官必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方式选拔。除法院院长,其他法官均需要司法资格。

此前,中国长期实行以“政治合格”为主的选任法官的方式,掌握生杀予夺大权的法官群体被以与其他行政官吏相同的选拔模式选出。

2005年,最高人民法院在《人民法院第二个五年改革纲要》里,决定进一步推进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的分类管理,制定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执行员、司法警察、司法行政人员、司法技术人员等分类管理管理办法。

中国法律

图像来源,Getty Images

公开审判与法槌、法袍

肖扬还是法院公开审判的大力支持者。1998年,他在全国法院教育整顿工作会议上称,法院要自觉接受舆论监督,把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开审判”制度落到实处。

他希望各类案件,除涉及国家机密、公民个人隐私、未成年人犯罪以及法律另有规定不予公开审理外,一律实行公开审理制度,不许实行“暗箱操作”。

在他的推进下,1998年,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首次向社会敞开大门,规定凡年满18岁的公民可凭有效证件旁听公开审判。此后,多地试行电视实况直播庭审。

此外,肖扬还对法官审判时所用的“工具”和服饰进行了改革。

2001年前,中国并未有统一的法槌制度,各地的地方法官在审判时“工具”也各不相同。有的法官在法庭上使用“叮咚”电铃,有的则用钢笔敲打桌面等发出响声,这曾被批评为有失法律权威。

在肖扬的批示下,最高法审判委员会通过《人民法院法槌使用规定(试行)》,决定从2002年起,各级法院法官审理案件过程中,使用和敲击法槌。

此后不久,最高法院又修改了法官穿着法袍的制度,规定所有法官在出庭时都应穿法袍。

尽管肖扬的很多政策受到欢迎,但也有批评人士认为,肖扬一直推进审判独立,却始终未能触碰党对司法的绝对领导,这使其卸任后,很多改革偃旗息鼓,司法地方化长期得不到解决,甚至连“司法独立”也成为他的继任者口中的禁忌词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