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mon Cheng:中國證實英領事館香港籍僱員被行政拘留 家屬稱未接拘留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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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首次證實一名英國駐香港總領事館人員被廣東深圳警方行政拘留,這位被拘人員相信為總領事館蘇格蘭國際發展局(SDI)僱員鄭文傑(Simon Cheng)。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耿爽星期三(8月21日)在例行記者會上證實,這位英國領館人員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被深圳警方處以行政拘留15天。耿爽並未進一步說明其「違法」細節。
鄭文傑家屬星期三凌晨發佈聲明,確認他在8月8日晚從廣東深圳搭乘高鐵返回香港,並透過微信通知其台灣籍女友正在過關,之後失去聯繫。家屬向香港入境處求助後,獲告知鄭文傑遭中國大陸警方行政拘留,然而家屬從未接獲任何正式拘留通知,律師也無法會見當事人。
英國外交部與蘇格蘭地方政府均對鄭文傑之處境表示擔憂,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耿爽稱「不了解情況」。BBC國際事務記者娜奧米·格里姆利(Naomi Grimley)指出,外界無可避免要揣測鄭文傑是否因為其職業而遭刁難。
鄭文傑家屬證實其失蹤前從深圳搭乘高鐵返回香港,並正通過出入境關卡,意味著其過境與被拘捕地點為實施「一地兩檢」之港鐵香港西九龍高鐵站。該車站位處香港境內,但派駐深圳邊防與廣州鐵路公安人員執行中國大陸入出境管制與口岸區警務管理。
自香港反對《逃犯條例》抗議於6月爆發以來,不少旅客反映大陸邊防人員在深港邊界密集檢查通關旅客之隨身行李,並要求翻看手機內有否任何與香港示威相關之信息、照片與視頻。
耿爽星期三說:「對於近來英方在涉港問題上的一系列言行,中方已經多次提出嚴正交涉,要求英方停止發表不負責任的言論,停止插手香港事務,停止干涉中國內政,不要再說三道四,英方對此事非常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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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國大陸,行政拘留乃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實施之監禁處罰,由公安機關(警察)直接裁定,無須經過法庭審判,其刑期最長不超過20天。該法規定:「決定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應當及時通知被處罰人的家屬。」
《治安管理處罰法》所規範之行為廣泛,其中,第55條規定:「煽動、策劃非法集會、遊行、示威,不聽勸阻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香港入境處稍早前向BBC中文確認,已透過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駐粵經濟貿易辦事處跟進鄭文傑失蹤事件。香港警方也向BBC中文確認,警方正按「失蹤人口」方向立案調查鄭文傑下落。
英國報聯社(PA)報道,鄭文傑雖然為SDI工作,但其直接僱主應為英國駐香港總領事館。不過蘇格蘭地方政府星期二(20日)表示,愛丁堡當局正與英國外交部協調,向中方尋求有關鄭文傑的進一步信息。

親身經歷:中國邊防搜查香港示威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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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因工作需要經常往返香港與中國大陸的女士向BBC記者講述她被檢查手機的經過。
這位不希望透露其姓名的女士說,她在一處大陸關卡被公安抽查,警員搜查了她WhatsApp內的對話紀錄,包括她與朋友討論香港示威之內容。她本來已很擔心被強制檢查,因此預備了一台舊手機。
「我以為我把所有跟示威有關的照片都刪掉了,但他們連跟示威有關的海報、新聞都要搜。」
「他們看見我的手機裏面有這些,馬上就把一位便衣得叫了過來,把我帶到一個房間,然後問我的背景、職業,問我有沒有參加示威。另一個職員仔細的刷我手機的相冊,看看有多少張跟示威有關的照片。」
「我把我iPhone上的那些示威照片刪了一些,就沒想到它們只跑到『最近刪除』檔裏頭。那警員連那兒都看了,找到我有100來張示威照片,然後要求我都刪掉。」
「依我的觀察,他們每三個人就抽查兩個,形勢挺嚴峻的。現在我的朋友都不敢去大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