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97后首名示威者实弹中枪引发争议:合理合法还是另有选择

受枪伤的学生倒在地上,等候救援。

图像来源,HKPUSU PRESS COMMITTEE/via REUT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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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因《逃犯条例》修例引发的示威浪潮周二(10月1日)中共建政70周年当天持续,示威者和警察同时在多区爆发激烈冲突。示威者使用铁棍、汽油弹等武器攻击防暴警员,警方以橡胶子弹、催泪弹等还击,更在不同地区多次使用实弹,并在荃湾区击中一名示威者,是香港1997年主权移交后警察首次使用实弹射击示威者。

香港警方发言人指出,示威者当时在荃湾大规模袭击警察,警员发出警告无效,生命受“严重威胁”后开枪,击中一名18岁学生。香港警务处处长卢伟聪接受传媒访问时也指出,警员在非常短的时间内作出开枪的决定,形容行动“合理合法”。

约400名受伤学生所属学校的学生和毕业生周三(10月2日)在校门外静坐,要求学校全力支援该名学生。

香港舆论对警员开枪的决定反应两极,支持政府一方认为开枪是合适的决定,但同时有人留意到开枪警员手持可发射布袋弹的长枪,质疑为什么仍然选择使用致命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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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城市大学学生会编辑委员会和香港大学学生会校园电视的片段显示,多名示威者在荃湾追打一名防暴警员,将他打至倒地。另一名警员拔枪奔向示威者,用手枪指向示威者,之后开了一枪。

片段之后显示那名被子弹击中的学生倒地,另一名示威者尝试上前协助,但被警员制服。现场最少有另一名警员同样拔出佩枪示警。中枪的示威者之后被送到医院治理,医院称他目前没有生命危险。

多名中枪受伤学生的同学周三早上,在他就读的学校外静坐,要求学校给予中枪学生需要的支援。

图像来源,Getty Imag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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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静坐的包括许多这家学校过去的毕业生。

图像来源,Getty Imag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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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员开枪的决定符合守则吗?

卢伟聪周二傍晚只以“合理合法”形容警员开枪的决定,又指会就开枪事件作进一步调查,没有直接回应警员开枪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香港的《警察通例》订明,警员只有在保护自己或其他人的生命、或平息骚动或暴乱时,才可以使用枪械,也只能在无法以较温和的方式达到目的时使用枪械。

香港警方周二(10月1日)整天在多个示威区共开了六枪,是近期示威浪潮中开枪数量最多的一天。此前,警察处理示威时已经多次开枪,但通常只是呜枪示警,没有击中任何人。

除了这次示威浪潮,香港警方近年使用实弹处理示威游行最受关注一次,是2016年旺角警民冲突时,一名交通警员向天呜枪示警,做法也引来批评。

香港《明报》引述警方消息人士指出,警队训练从来没有“向天开枪示警”的做法,又指出警员接受枪械训练时,目的是停止对方的行动,因此须要射向身体最大的部位,因为这最容易打中、打准,避免射不中时误伤无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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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论两极

警员开枪的决定随即引来许多质疑。其中,泛民主派立法会议员涂谨申指出,警员持枪主动走近示威者,开枪是否属于自卫,值得质疑。

由示威者发起的“民间记者会”发言人也批评,被枪伤的学生只是为了保护自己和其他人,但是警员没有按《警察通例》规定先发出口头警告的情况下开枪。该发言人同时指出,该名警员手持的布袋弹枪是杀伤力较低的武器,质疑为什么他当时立刻决定使用致命武器。

国际特赦组织香港分会对警方处理示威手法表示震惊,呼吁警方检视执法手段,防止有更多性命受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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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另一方面,中国官方新华社发表评论文章指出,现场警员是因为生命受到严重威胁,因此被迫向袭击者开枪,“完全合法、合理和正当”。

香港最大亲北京政党民建联的立法会议员陈克勤也认为,警员开枪的做法可以阻止“暴徒袭击的行为”,他自己认为那是“合情、合理、合法、合规”。

另一名建制派议员麦美娟呼吁民主派议员谴责示威者的暴力行为,不要再有“任何遐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