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終審法院接受香港政府上訴,保釋被撤銷

Media mogul Jimmy Lai, founder of Apple Daily, arrives the Court of Final Appeal, for hearing an appeal by the Department of Justice against the bail decision of Jimmy, in Hong Kong, China December 31, 2020

圖像來源,Reuters

香港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以及一項「欺詐罪」,早前申請等候審訊期間保釋獲得高院批准,香港政府不服決定並提出上訴,當地終審法院受理上訴申請,黎智英暫時需要再度還押,預計二月初再訊。

終審法院周四(12月31日)早上聽取黎智英的代表律師和香港政府律政司代表的陳詞後,同一天下午作出決定,二月初的時候會就黎智英等候《港區國安法》和欺詐罪的審訊時可否保釋外出一事,作正式裁決。

香港高等法院12月23日批准黎智英保釋,但附帶許多條件,包括需要繳交1000萬港元(約合129萬美元)的保釋金、不可離開香港亦不能接觸外國官員,或在任何媒體發表文章,除了到警署報到或出席法庭聆訊外需要留在家中。

這個決定當時引來親北京人士不滿,認為已經有多名去年示威浪潮中被控告、和被指觸犯《港區國安法》的人士獲准保釋後潛逃離開香港。

Media mogul Jimmy Lai Chee-ying, founder of Apple Daily, walks to a prison van to head to court, after being charged under the national security law, in Hong Kong, China December 12, 2020.

圖像來源,Reuters

圖像加註文字,黎智英是首名被控違反國安法而獲法庭批准保釋的被告。

黎智英和香港政府代表其中一個爭議的重點,是《港區國安法》第42條中有關保釋的規定。條文指除非法官有「充足理由」相信被告人不會繼續「危害國家安全」,否則不得批准保釋。和保釋相關的條款是香港各界觀察國安法執行細節的一個重要方面。

香港政府代表向終審法院陳詞時指出,法庭應該考慮黎智英重犯的風險,又指《港區國安法》的最高刑罰是終身監禁,等同謀殺, 這類案件一般都不會批出保釋。

但黎智英的代表律師認為,下級法院法官在處理保釋申請時已經充分考慮了《港區國安法》第42條的相關規定,並相信黎智英不會再犯相關罪行後才批准保釋,不能質疑法官錯誤理解條文。

音頻加註文字,黎智英:作為反抗勢力的象徵,我不能後退

黎智英早前獲得保釋後,引起多份中國官方媒體和香港親中報章的批評。其中,《文匯報》社評批評香港法院的保釋決定,並呼籲國安公署介入。

隔日類似言論上升到中國官媒。《人民日報》12月26日發表評論文章,批評黎智英獲准保釋是傷害香港法治,又說「香港法院是不是管轄有困難」,並認為駐港國安公署有充分理由介入案件,認為黎智英獲保釋令人「匪夷所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