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立法会“泼臭水”事件:警方抓捕前民主派议员许智峰、陈志全与朱凯廸

许智峯(左二)投掷“臭弹”之后被香港立法会保安员制服(4/6/2020)

图像来源,EPA

图像加注文字,三人的抗议行动没能阻止《国歌法》香港本地立法通过。

香港警察以涉嫌“藐视立法会”等罪名拘捕前民主派议员许智峰、陈志全与朱凯廸,警方表示这是与两起“泼臭水”事件有关。

三人分别于星期三(11月18日)清晨透过社交媒体透露自己被警方上门拘捕。警方其后证实,针对今年5月和6月发生在香港立法会会议上的事故,逮捕三名男子。他们涉嫌“藐视立法会”罪与“意图损害等而施用毒药等”罪。警方所指之两次会议与审理中国《国歌法》香港本地立法有关。“藐视立法会罪”最高可被判处一年监禁,“意图损害等而施用毒药等”罪最高可被判监三年。

这是三人本月内第二次因涉嫌“藐视立法会”罪被捕。11月初,八名议员因5月初立法会内务委员会会议上的冲突,被警方起诉。

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上周授权特区政府颁令撤销四名民主派议员资格,引发泛民主派集体辞职。观察人士质疑这是北京加速清洗香港议会反对声音之举。

被拘捕的具体理由是什么?

(左至右)陈志全、许智峰、朱凯廸

图像来源,Getty Images / South China Morning Post

图像加注文字,这是陈志全(左)、许智峰(中)与朱凯廸(右)本月内第二度因议会争执被捕。

三名被捕前议员中,许智峰为民主党人,陈志全为激进民主派政团“人民力量”成员,朱凯廸则是本土派无党籍人士。

香港警方通报称,立法会秘书处分别于今年5月28日上午和6月4日上午和下午,合共三次向警方报案,称有人在此期间举行的立法会会议上,“向主席台方向掉下或泼出恶臭的液体,导致会议中断”。案件由港岛总区公众活动调查组侦办。

通报称,经调查并咨询律政司意见之后,警方星期三拘捕三名男子,指控他们涉嫌违反《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中的“藐视罪”,和《侵害人身罪条例》中的“意图使他人受损害、精神受创或恼怒而施用或企图施用有害物品”罪。

民主党通报许智峰被捕的信息称:“在被捕过程中,警方指许智峰于立法会会议室内在《国歌法》三读期间,将带有臭味的液体泼向地下,指其行为引起骚乱,令到会议中断或有可能中断,又指令到立法会主席梁君彦烦躁不安,精神受挫。”

视乎审理法院级别,“藐视立法会罪”一旦被裁定有罪,最高可被判处一年监禁,罚款1万港元(1230美元;8444元人民币);“意图损害等而施用毒药等”罪被定罪,最高可被判监三年。

在此之前,立法会行政管理委员会向三人追收两次事件的清理费用。据立法会主席梁君彦称,金额合共25万余港元(3.22万美元;21.1万元人民币)。

消防员进入香港立法会会议厅(28/5/2020)

图像来源,EPA

图像加注文字,5月28日“泼臭水”事件中曾有建制派议员不适送院,消防员配备氧气瓶进入会议厅调查。
清洁工人在香港立法会会议厅内处理“臭水”(4/6/2020)

图像来源,AFP

图像加注文字,立法会向三名抗议议员追讨更换地毯等费用。

5月28日的事件中,许智峰曾解释,他们所投掷的是“已腐烂的盆栽”,象征“一国两制”与法制败坏。消防员调查后测得现场有低浓度一氧化碳和硫化氢,不足以对人体构成危害。

6月4日上午的事件中,朱凯廸曾称所投掷的是“有机肥料”,消防员调查后称未有测出有毒物质。同日下午的事件则涉及一瓶有臭味的液体。

2017年9月,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国歌法》,同年11月再通过决议,将《国歌法》加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成为适用于香港的全国性法律。在今年6月中国全国人大通过并颁布《香港国安法》之前,被加入附件三的中国法律都会透过香港立法会本地立法来实施。5月28日和6月4日的会议正值审议香港《国歌条例》之际。

虽然三名民主派议员抗议,但立法会最终在6月4日下午通过了《国歌条例》。

视频加注文字,香港立法会审议《国歌法》期间有市民街头抗议,被警方驱散。